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目前国内外公认的植物必需营养元素有十多种,除了有些直接从水和空气中获得,还有一些矿质元素如果在土壤中含量不足,就一定要通过施肥来解决。但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化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可能会极度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化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为:本次抽查了567家公司制作的589批次产品,涉及复合肥料、磷肥、氮肥等3种化肥产品。记者发现,这次抽查涉及的三种化肥中,氮肥未曾发现不合格产品,复合肥料抽查不合格率为3.2%,而磷肥的抽查不合格率最高,为46%。
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司抽查处处长 苗雨晨:本次磷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是在流通领域进行,抽查了7个省(市)46家磷肥销售企业销售的产品,涉及到9个省(市)50家生产公司制作的50批次产品,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6%。
磷肥最主要的养分指标是有效磷含量,这次抽查到的50个批次磷肥产品有8个批次有效磷含量不合格,最低的抽检样品有效磷含量只有2.5%,仅为国家标准的五分之一左右。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吴艾林:含量低会造成作物的根茎发育不良,对作物的生长发育,生长结果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然后造成作物的减产。
抽查结果为: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磷肥产品数量,占到总数的近四分之一。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 郑劼:一批次产品的铅含量高达7300多毫克每千克,是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值200毫克每千克的37倍,如果厂家使用了劣质的磷矿石或者未经证实安全性的工业废酸,那么其重金属有可能会超标。
我国共有磷肥生产企业约400多家,主要集中在四川、湖北、云南和贵州等磷矿产地,小型企业数量占比较大。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李铭:不合格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中小微企业,企业有故意掺杂使假,在养分上做得比较低,所以造成有效磷不合格,还有一个就是企业本身对原材料控制得不够严格,造成硫含量、重金属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司副司长 李贺军:从今年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城乡接合部、农村销售门店等为重点,开展化肥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坚决遏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将打击假冒伪劣化肥纳入2023“铁拳”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春耕假冒伪劣化肥执法督导工作,一批假冒伪劣化肥制售窝点也被查处。
3月14日,德阳市中江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对6名化肥经销商分别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原因是六名当事人成立的农资销售团队从两家化肥企业购买了多个品牌不合格的复合肥进行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属于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中江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肥料的行为,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共没收不合格化肥349.2吨,罚款147.89万元。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公安局环侦大队民警 李中国:一共六家复合肥经营商户共同出资在绵竹和什邡两家化肥厂购进含量为25%的复合肥。经鉴定就有20余个批次总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我们就第一时间进行了扣押。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回龙市场监管所所长 罗成:写了一个55,到底是它含量是55,还是它的有效成分是55,它根本没有说清楚,完全误导消费者。
两家企业涉案的复合肥的钾元素含量都低于国家规定要求。这家企业位于四川省什邡市,企业负责人是这样解释复合肥不合格的原因。
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涉案人员 廖某某:这个问题就出在晚夜班,以前有个人值班的,在值班室里面就睡觉,他就有可能不给你加,有可能就给你少加。
四川省什邡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 方芸:在侦办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厂家他们是有主观的故意成分在里面,主要是为了降低化肥的成本。
记者采访了解到,另外一家涉案的企业位于四川省的绵竹市。据企业负责人介绍,不合格的复合肥是按照化肥经销商的要求特别生产的。
某化工有限公司涉案人员 范某某:他说让我们给他们做一批产品,含量能否打点主意,法律意识也淡薄,心里就很侥幸的,我说那就按你的要求做一点,主要是在氮磷钾的混合比例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就把氮肥做高一些,钾做低一点。
记者查阅检测报告发现,涉及范某某企业的多份复合肥样品检测报告中的钾元素检测结果为含量未检出,也就是说产品中根本没有添加钾这种营养成分。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复合肥中主要的氮、磷、钾三种营养要素中,钾的价格最高,大概要高于氮和磷养分的20%以上,这也是部分化肥企业生产中有意降低复合肥中钾元素含量的主要原因。记者从当地了解到,两家化肥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副局长 叶林林:四川是一个农业大省,目前在我省市场监管系统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化肥作为着力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具体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