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共展开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5家,查办环境违法行15起,已立案处分15起。
违法行为: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则运用污染防治设备;
违法行为: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则设备污染防治设备;
违法行为: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则设备、运用污染防治设备;
违法行为:储油储气罐、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设备并正常运用油气收回设备;
违法行为: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则运用污染防治设备;
违法行为: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则运用污染防治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