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诉新都化工公司高塔造粒创造专利侵权案一审做出判定:
此前,全维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述,要求新都化工公司中止损害并补偿其经济丢失及合理开支。
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以为,新都化工公司运用的高塔造粒出产颗粒复合肥的办法未落入案涉专利维护规模,未构成侵权,深圳全维公司提出的诉讼恳求,理由缺乏,法院不予支撑;新都化工公司以为其不构成专利侵权的辩称定见,法院予以采用。
依据以上,对深圳全维公司责令新都化工公司提交账簿的恳求及新都化工公司的现存技能抗辩,法院不再检查。
10月23日,在深圳全维公司诉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侵权案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同以新洋丰公司和荆门中磷公司所运用的高塔造粒出产颗粒复合肥料的办法未落入案涉专利维护规模,未构成侵权为由,驳回原告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的悉数诉讼恳求。
相同,今年初,全维公司向泉州中院申述中挪公司损害了其名称为“高塔造粒出产颗粒复合肥料的办法及设备”的创造专利,恳求判令中挪公司立马中止损害全维公司的创造专利权,并补偿全维公司经济丢失及合理开销合计300万元。
泉州中院于2月13日立案后,安排当事人进行了依据交流和质证,还对两边当事人提交的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定,最终经揭露审理确定:与涉案专利权力记载的悉数技能特征比较,被侵权技能计划短少构成上升气流使得造粒物料缓慢下降的技能特征,故应当确定中挪公司技能计划未落入涉案专利的维护规模。
依据企业查询数据可知,全维企业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是一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司。而这个全维公司用来维权的高塔专利,是2019年从芭田买来的。
据揭露信息,2019年,芭田股份将其持有的“高塔造粒”有关的3项非钱银性财物转让给全维公司,包含“高塔造粒出产颗粒复合肥料的办法及设备”“一种塔式造粒出产颗粒复合肥料的办法”“一种出产颗粒肥料用的造粒塔”等创造专利,转让触及买卖总金额为483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到上月,全维公司已向新洋丰、应城新都化工、中挪公司、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开门子肥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凯米瑞化肥有限公司、山东奇立伟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四川天农农资有限公司、济宁中农大化肥业有限公司、临沂市锐新肥料技能服务有限公司、安徽中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山东润和肥业有限公司、广东富爱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7家肥料企业建议了专利诉讼,索赔金额在100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部分诉讼还要求涉嫌侵权企业撤除高塔设备。
高塔造粒是当时复合肥干流工艺之一。高塔造粒技能的中心是把氮、磷、钾等单质肥熔融成料浆,再由喷淋造粒设备将料浆喷撒到冷空气中冷却成颗粒。
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国内建成的高塔复合肥出产设备约有400座。在国内复合肥出产中,高塔复合肥产能占比约为20%,年产量占比约为15%。
现在被诉肥料出产企业包含职业龙头和各地区职业重点企业,被诉高塔技能和设备归于复合肥职业通用,且高塔设备全体价值高,若撤除,将形成不行拯救的经济丢失。所以全维的诉讼引起了全职业的忧虑。
丢失仅仅其间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业界对全维公司行多有不满,以为他们的知识产权建议颇有争议。多位高塔复合肥出产企业表明,高塔造粒出产颗粒复合肥料的工艺技能系归于现存技能,根本不存在侵权问题。
此前,国内13家高塔复合肥大厂联合声明,呼吁深圳一家知识产权的诉讼行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建议针对专利权人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高塔造粒出产颗粒复合肥料的办法和设备”创造专利的无效宣告恳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