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消费税改革:直播打赏等高端服务可探索纳入征收范围

时间:2024-08-05 15:16:00 作者:作物实验示范

  7月21日发布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

  南都湾财社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早在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就提出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时隔五年,再作强调,释放什么信号?改革落地后将对地方财政产生什么影响?就此,南都湾财社记者近日专访了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芦哲。

  南都湾财社:五年前就提出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此时再作强调,根本原因是什么?

  芦哲: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作为上轮财税改革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改革进展偏慢。尽管2016年提出要“适宜由中央承担的财政事权执行权要上划,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执行能力”,但从实践来看,部分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仍不清晰,中央支出比重仍有不少提高空间。另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也有待进一步推进,近几年相关改革思路已经较为成熟,开始具备较好的改革条件。

  综合考虑地方收入和激励问题,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可能是更好的方案,此前有两个备选方案,分别是房地产税和消费税。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状况,房地产税试点扩围此前已经暂停,在新一轮财税改革中房地产税不太具备继续推进的条件,消费税成为培育地方主体税种的唯一选择。

  南都湾财社: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有多大?

  芦哲:在征收环节方面,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逐步下划为地方税种可能对引导地方政府下更大力气刺激消费产生较深远影响。参考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显而易见,目前消费税的征收大部分集中于生产/进口环节而非批发/零售环节。在2019年消费税改革拟定方向中,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税目仅有卷烟;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税目仅有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以及超豪华小汽车。为完善消费税征收的合理性、适当补充地方财力,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逐步下划为地方税种可能将进一步落实。以2022年为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中国税务年度报告》,全国消费税总收入为16867亿元。如果考虑50%切分给地方,则全国可能增加超8000亿的地方财政收入。

  南都湾财社:消费税改革对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将分别带来什么影响?城市之间的分化会不会加剧?

  芦哲:若消费税下划为地方税种、消费税征收环节不变,部分省份的财政收入或将获得明显提升。在现有消费税征收安排下,2022年广东、山东、上海、浙江、云南5省对全国国内消费税的贡献比例均超过6%。按照不同省份当年贡献的国内消费税规模/当地当年实现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测算,若将消费税下划为地方税种,云南、吉林、甘肃、辽宁、贵州5个财政收入体量相比来说较低的省份或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超30%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提升。

  但若消费税征收环节下移至批发/零售环节,消费税整体规模或将提升,但部分非流动人口较少的资源型省份潜在消费税收入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一方面,若消费税从生产/进口环节调整至批发/零售环节,由于批发价/零售价普遍高于消费品生产环节的出厂价,因此整体看来消费税的收入规模或将有所提升。

  但另一方面,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导致部分中西部资源型省份目前对全国国内消费税的贡献比例相比来说较高,但未来若调整至批发/零售环节征收,本地非流动人口规模、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消费能力可能将更大程度上影响消费税潜在收入。因此,征收环节后移可能会引起部分非流动人口较少的资源型省份潜在消费税收入受到一定影响。

  芦哲:在以增值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税务体系下,国内的消费税被赋予了较多的财政收入分配调控职能。从消费税诞生之初,主要的税目均集中于环境消费品和高价消费品,通过提高这一部分不被鼓励的消费品税率,部分程度的减少这部分消费品的消费以及对这一些产品带来的负外部性予以纠正。在此过程中,税收收入增加的部分也能再一次分配给环保、公共服务,同时也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协助地方收支实现平衡。

  在此环境下,减少这部分消费品消费的目标与消费税筹集收入的能力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的矛盾。高耗能、高污染、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规模越小,越符合消费税设立的目的。目前消费税由中央统一征收,在2019年提出的消费税改革中,消费税下划地方的改革目标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面临目标冲突的问题。征收从生产环节移至零售环节后,为实现更多创收,地方政府可能会鼓励有关产品消费,违背了消费税“寓禁于征”的本意。在税权和事权的分配上,中央和地方在不同的税目上均在大多数情况下要面临重新平衡。

  芦哲:如果考虑征收环节后移的可能性,以飞天茅台为例,出厂价1169元,批发价1499元,如果税率后移至批发环节,需多征从价消费税35元,税率提升约3%;如果参考金银珠宝的先例,先后移,再下调50%的从价税率至10%,约少征消费税45元,税率减少4%;若以从价税维持税收不变,则需要从价税率下调至16%。

  考虑到茅台的批价与出厂价之间差距可能较其他酒更大,其他白酒若面对征税环节的后移,受到消费税的负面影响会更小。重点在于,本次改革是否会降低税率,并非环节后移。

  芦哲:参考金银和钻石制品的征税调整先例,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生产环节征收10%的消费税,引起行业的强烈反响。1994年底,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往后移至零售环节,并且将税率调降至5%。同样在2002年,钻石制品也调整为零售环节征收且税率下降至5%。

  最终,金银、钻石类首饰成为目前唯一在零售环节征收的消费税目,且都经历了税率的调降,以维持整体税收稳定和消费市场发展的平衡。

  本次征税环节的后移对于不同的消费品类可能采取不同的调节方式,且在不同品种的时间上也存在阶梯式调整的可能性。如奢侈品征收环节后移可能不调降税率,变相地提高了税收收入,大众品后移但有可能调降税率,维持税收收入的来源同时维护了消费市场。

  芦哲:目前消费税征收的高价品类目,包括高价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超小汽车。除了以上类目外,奢侈品品牌的皮具、鞋服、生活方式体验品等在奢侈品牌中同样占比较高的类目,国内都暂未开始征收消费税。

  近年来,国内奢侈品消费市场一直在持续扩张,个人日常奢侈品开销方面,艺术品、手袋购买都成为日常消费意愿考虑的一部分,而针对小众群体进行调节的消费税却并未囊括这些类别的商品。2011年至今,中国境内奢侈品消费额增长近9倍,从700亿增长到到6000亿水平,品类从商品向生活服务逐渐扩展。在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的背景下,之前消费税覆盖的高价品在消费的人眼中已不再昂贵,随市场的不断扩张,针对这一部分消费品的税收脱离了“寓禁于征”的本意,征税范围也需要在后续的改革过程中再次进行限定以准确反映当前社会各阶层的消费状况。

  当前我国的消费税暂未列入服务类税目,但在海外的实践中已有不少先例,如高档酒店、私人会所、私人医疗服务、高级航空服务等。相比商品,高端服务和体验的需求较为稳定,“定制化”的高端服务更加容易形成固定消费市场,征税导致的需求外流更少。近年来,国内新兴行业衍生的数字化服务需求也在持续提升,如文字内容服务、直播打赏等形式,并不在之前的税务体系中,随着消费需求越来越倾向于高端体验式服务,将高端服务业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也是可探索的方式之一。

  从环保角度来看,高耗能、高污染消费品的范围也有一定的可能再扩展。目前环保相关的消费税税目包括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但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从高能耗产品类别来看,目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较窄,未来对资源消耗类、环境污染类产品加征消费税的方向有望拓宽。结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对于高能耗行业的标准来看,还没有被纳入征收的高排放消费品也包括染料、一次性塑料等,都可能会被纳入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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