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人民法院对生效法令文书的顺畅实行,实在保护法令庄严和司法威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期被实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则》的有关法令法规,本院决议对以下被实行人予以信誉惩戒,惩戒的规模如下: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悉数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日子和作业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违背上述约束,经查验事实的,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被实行人如悉数实行义务或与请求实行人达到宽和协议,可向长顺县人民法院请求及时从失期被实行人名单库中屏蔽其信息。
被实行人若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长顺县人民法院将依法移交追查刑事责任。